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实行制度化管理。各村要对本村的资产资源登记造册。设专人管理,按照集体经济组织资源资产管理条例。认真执行村民代表会议对集体资产资源管理职能。
1、村级资产资源要实行有序,科学,规范,公开管理。
2、集体资产资源的出让,租赁,买卖,都要遵循有序,规范,公开的程序,进行交易。
首先,要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,讨论资产资源出让,租赁,买卖交易事由及程序。同时上报主管理部门批准并备案。
其次,资产资源交易要在主管理部门指导和监督下统一进行交易。各单位无权私自进行交易。再次,集体资产资源出让,租赁,买卖价格由主管部门评估后,通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表决通过后执行,任何人无权擅自定价。资产资源交易价格制定后,签订交易合同,同时,开据收入票据,收回交易资金存入指定集体存款账户。
3、集体资产资源交易,如违反以上程序,属违法交易。
如有违反按管理条例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