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 页 农经动态 政务公开 农经管理 政策法规 农业产业化 合作社 招商引资 综合信息 农科园地 质量安全  
您当前的位置:网站首页 >> 三资管理 >> 杨树岭镇加强村级集体资产资源管理
杨树岭镇加强村级集体资产资源管理
作者:杨树岭镇农经站 发布时间:2016/12/15 编辑:苏立群 录入:苏立群 浏览次数:

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实行制度化管理。各村要对本村的资产资源登记造册。设专人管理,按照集体经济组织资源资产管理条例。认真执行村民代表会议对集体资产资源管理职能。

    1、村级资产资源要实行有序,科学,规范,公开管理。

    2、集体资产资源的出让,租赁,买卖,都要遵循有序,规范,公开的程序,进行交易。

    首先,要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,讨论资产资源出让,租赁,买卖交易事由及程序。同时上报主管理部门批准并备案。

    其次,资产资源交易要在主管理部门指导和监督下统一进行交易。各单位无权私自进行交易。再次,集体资产资源出让,租赁,买卖价格由主管部门评估后,通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表决通过后执行,任何人无权擅自定价。资产资源交易价格制定后,签订交易合同,同时,开据收入票据,收回交易资金存入指定集体存款账户。

    3、集体资产资源交易,如违反以上程序,属违法交易。

    如有违反按管理条例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。

[关闭本页]
"平泉农经信息网" 主办单位:中共平泉县委农村工作委员会
地址:平泉县行政中心 技术支持:北京中农信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